项目名称 | 滁州新悦城项目商业综合体幕墙工程 | ||
项目编号 | czgc202301-069 | ||
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皖亭置业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清流街道凤凰东路476号投资大厦6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平 0550-389059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刘工 0551-63735965、6373382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2月10日8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金鹏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投标价(元) | 柒佰陆拾叁万柒仟叁佰叁拾壹元玖角贰分(¥7637331.92)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杨杰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181900052 | ||
工期(日历天) | 18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北城玖玖广场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 合同金额:112464000.00元 业绩有效时间;2021年10月21日 | ||
投标人奖项 | 奖项名称:2019—2020年度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建筑幕墙类) 项目名称:金鹏玖玖城市广场商业幕墙工程 获奖时间:2020年12月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合肥浦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投标价(元) | 柒佰陆拾叁万壹仟零陆拾捌元零角陆分(¥7631068.06)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毕如春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1342006200802208 | ||
工期(日历天) | 18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徽艺小镇非遗创意园展示交易中心幕墙工程 合同金额:20655550.07元 业绩有效时间:2020年10月20日 | ||
投标人奖项 | 奖项名称:2019—2020年度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建筑幕墙类) 项目名称: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职业病防治及核辐射医疗救治业务大楼幕墙工程 获奖时间:2020年12月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三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投标价(元) | 柒佰柒拾万捌仟伍佰壹拾玖元陆角捌分(¥7708519.68)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彭玉莹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212130734 | ||
工期(日历天) | 18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改扩建工程外墙装饰工程 合同金额:8760000元 业绩有效时间:2019年1月7日 | ||
投标人奖项 | 奖项名称:2019—2020年度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建筑幕墙类) 项目名称:远征汉明伯爵大酒店商业综合体项目 获奖时间:2020年12月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6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具体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的服务费报价标准 | ||
招标代理费 | 25950元(包含专家评审费9950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